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3-11 22:38

您好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该规定对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非正常损失给了限制性解释,仅列举了“因管理不善造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三种情形。 
修改后的细则自然灾害不再需要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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