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销售木质一次性筷子15万元是不含税销售额,而2.34万元的包装物押金是含税的?
良好
于2019-03-20 09:38 发布 1591次浏览
- 送心意
佟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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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包装物通常是含税金额
2019-03-20 09:39:06
你
当月应纳消费税=12万元*5%+0 .23万元/(1+17%)*5%
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这两个都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没收的押金需要征收消费税,先换算成不含税金额,然后乘以税率计算
2019-03-08 17:41:31
你好,在考试中,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没有特别说明售价是含税的情况下,那么售价都是按不含税处理的;
2020-07-31 09:06:17
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其逾期的包装物押金也要计算消费税。但竹制和烫花木质非一次性的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该筷子厂应纳消费税=28×5%+0.46÷(1+17%)×5%
2019-04-21 15:20:02
你好,是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产生的消费税
2019-04-06 13: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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