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现在研发加计扣除需不需要备案
会丫头
于2019-03-20 16:57 发布 966次浏览
-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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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研发加计扣除还需要备案
2019-03-20 16:57:46
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二零一八年第二十三号公告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二零一七版)》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虽然不需要备案了,但留存备查的资料同样重要,财务人员一定要及时收集整理并归档。
2019-07-09 13:21:46
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 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2019-06-21 13:46:23
我公司今年有自主研发项目(属于高新领域),准备去税务局做加计扣除备案,由于是自主研发,没有政府拨款,所以没去科技部门立项,企业内部立项、股东决议等资料都有,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加计扣除吗?可以备案吗--------------------------本问题由社区小编载选自辽宁国税辽宁国税.
2017-06-20 16:35:1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无需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也无需再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享受优惠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只需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享受即可。同时注意整理保存留存备查资料,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四月二十五日发布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留存备案材料如下:
(一)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三)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四)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五)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六)“研发支出”辅助账;
(七)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2022-04-08 14: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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