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一般情况下,当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有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按照其应摊销或应折旧年限进行摊销或提取折旧。我想问下,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用计入\"无形资产\" 应该计入\"开发成本\"作为成本一次性摊销对吧
为了当总监
于2019-03-29 09:52 发布 371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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