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季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建造师

2019-04-02 14:39

既然已结算并开票,建议正常确认损益。

15200889523 追问

2019-04-02 14:46

预收工程款,企业所得税怎么弄

季老师 解答

2019-04-02 17:27

  1、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建筑企业 
 
  跨地区项目部预缴税款: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只限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部。如果是非跨省的异地施工,国家并没有规定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总机构预缴税款: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在机构所在地预缴。 
 
  2、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建筑企业 
 
  二级分支机构分摊预缴税款: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十日内,按照上年度各省市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总机构所在省市同时设有分支机构的,同样按三个因素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分摊时三个因素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 
 
  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注: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应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 
 
  总机构预缴税款:就地预缴税款。 
 
  总机构应预缴总额=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50%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