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季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建造师

2019-04-03 16:5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仅包括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不包括房屋租赁费。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水电费应该可以计入其他费用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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