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A、B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公司为债务人。因记账软件系统设定原因,必须经过银行存款科目进行转换,但是银行流水并没有次记录。第一张凭证记录:借:银行存款 100 贷:预收账款-A公司 100,第二张凭证记录:借:银行存款 -100 借:预收账款-B公司 -100 这样记账是否可行?有无违反会计准则或法规?
梨子
于2019-04-06 16:17 发布 795次浏览
- 送心意
逸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需要附上债权转入协议
2019-04-06 16:34:47
你好!
在未实施“新收入准则”之前,还用原来的方法记账。
2020-03-14 14:33:39
可以的,这个是可以的
2020-07-20 09:35:10
同学你好
收了多长时间的呢
2024-02-22 16:00:53
您好!内帐没有关系的。自己清楚就行。
2017-02-20 08: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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