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房地产行业,以前不管收到定金还是首付款还是按揭款,我们的会计分录都是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新会计准则之后,是不是说:收到定金(定金一般是在未签订销售合同之前收的)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收到首付时,借银行存款,预收账款(预收要转到合同负债),贷:合同负债?等交房后在确定收入?如果发生了年纪差需要补款,那么会计分录又应该怎么做呢?
胡半仙
于2020-03-14 14:30 发布 1406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胡半仙 追问
2020-03-14 14:34
蒋飞老师 解答
2020-03-14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