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宋艳萍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2019-04-07 13:18

您好:依据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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