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调增的金额,作永久性差异处理,在会计上需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li~小芽
于2019-04-08 19:10 发布 1720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不做账,调整报表就可以
2019-04-08 19:11:54

永久性差异不另作账务处理,只是计税时不认。
2018-04-19 09:50:16

账上不用调整了,一个是会计上的,一个税法的
2019-06-07 08:59:14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工资·业务招待费调增了,需要做账务处理吗
不用
2019-04-17 11:49:48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这里的罚款定义便得到了明确,即行政性罚款一律不得扣除,企业之间违反合同的罚款、银行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福利费总额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16-01-28 16:49:1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