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19-04-11 09:33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案件,采取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者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有两种主要形式:
一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是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税收保全措施的实施应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之内。 
税收担保是第三人提供担保,保证纳税义务人在到期不能交税时,由担保人负责交税。

聂向普 追问

2019-04-11 10:02

税收保全措施和担保都包含哪几种措施

暖暖老师 解答

2019-04-11 10:11

(1)税收保全措施的两种主要形式:
  ①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②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1、纳税人提供的并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纳税担保人作纳税担保,纳税担保人必须是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在中国境内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不能作为纳税担保人;

2、纳税人以其所拥有的未设置抵押权的财产作纳税担保;

3、纳税人预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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