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下大家,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发生额一般是不是应该等于费用-工资借方发生额。如果费用借方发生额大于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发生额,应该怎么调整呢? 做分录的时候没有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这个科目,导致少记了应付职工薪酬,如果贷方增加应付职工薪酬,借方记什么科目?? 现在不知道要怎么调整? 谢谢大家不吝赐教
悦然
于2019-04-12 19:11 发布 5147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4-12 19:14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发生额一般应该等于费用-工资借方发生额
如果想调整成一致,若贷方增加应付职工薪酬,借方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这个科目本来也是个过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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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发生额一般应该等于费用-工资借方发生额
如果想调整成一致,若贷方增加应付职工薪酬,借方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这个科目本来也是个过渡科目
2019-04-12 19:14:09
你好,要多做一笔转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018-06-10 16:18:22
你好,不是单位职工不通过 付职工薪酬来做
2020-03-27 15:13:24
你好,看你们公司与律师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合同按照工资薪金,没合同按照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税
2018-10-10 19:50:28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营业外收入
2017-06-15 19: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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