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类企业,跨省成立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现在一年了,企业所得税据说按照规定一年后企业所得税要在总公司这边填好分配表分配。跟网上填报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有关系么?该如何分配企业所得税
蘭子
于2019-04-12 20:27 发布 120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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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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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由总公司统一汇算所得税,然后分配给分公司交纳。
你根据分配表申报。这个分配根据你实际情况 ,10-50%不等。
2019-04-12 21:16:55

你好!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吗?所得税做备案了吗?没有做备案和集团一起汇总缴纳
2019-07-28 06:04:17

需要 按照分配表上的 分配比例 申报季度所得税 年报才不需要申报了 由总机构汇算清缴 《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三、税款预缴
(一)预缴方式。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应根据核定的应纳税额,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
预缴方式一经确定,当年度不得变更。
(二)就地预缴。由总机构根据企业本期累计实际经营结果统一计算企业实际利润额、应纳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期预缴。
国税函[2009]221号《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三、关于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分支机构报送资料问题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二级分支机构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本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报送资料加强审核,并作为对二级分支机构计算分摊税款比例的三项指标和应分摊入库所得税税款进行查验核对的依据。
2016-07-12 23:06:40

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2016-07-13 13:31:46

你好,是的
按收入,工资,资产总额比例系数由总公司分配缴纳
2016-08-23 11: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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