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7-13 13:38

分配表中应纳税所得税额是填分支机构吗?给出的公式中各分支机构,总公司就这一个分支机构?

追问

2016-07-13 15:15

如果总机构也是零申报的所得税,分支机也是亏损,那这个分配比例是填多少?还有像这种情况我除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总和我填制之外,所有的就都填0,就可以,对吗?

邹老师 解答

2016-07-13 13:31

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邹老师 解答

2016-07-13 13:38

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所有的合计
有多少个分值机构就考虑多少

邹老师 解答

2016-07-13 16:55

分配比例还是上面的计算公式
是的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2016-07-13 13:31:46
需要 按照分配表上的 分配比例 申报季度所得税 年报才不需要申报了 由总机构汇算清缴 《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三、税款预缴 (一)预缴方式。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应根据核定的应纳税额,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 预缴方式一经确定,当年度不得变更。 (二)就地预缴。由总机构根据企业本期累计实际经营结果统一计算企业实际利润额、应纳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期预缴。 国税函[2009]221号《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三、关于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分支机构报送资料问题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二级分支机构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本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报送资料加强审核,并作为对二级分支机构计算分摊税款比例的三项指标和应分摊入库所得税税款进行查验核对的依据。
2016-07-12 23:06:40
按总公司的提供的分摊表申报企业所得税就是了
2015-12-29 18:16:15
同学。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由总公司统一汇算所得税,然后分配给分公司交纳。 你根据分配表申报。这个分配根据你实际情况 ,10-50%不等。
2019-04-12 21:16:55
你好! 把弥补亏损的金额填写为0就可以了
2020-04-22 10:42:0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