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是小规模建筑公司,2018年11月份分别代开了5万和4万的发票,是工程预收款,增值税已经预缴,2019年1月份才收到这一笔5万的款项,另一个还没收到。第一个问题:代开发票预缴增值税的分录应该怎么做?第二个问题:1月份收到了这一笔要确认收入吗?分录怎么写?第三个问题:假如2019年确认收入了,坐在了2019年的账里,,会对2018年汇算清缴有影响吗?因为这两笔已经在增值税本年累计了,税务会不会以增值税报表的累计数看,然后要把这两笔调增
典雅的手套
于2019-04-16 01:15 发布 723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4-16 06:47
您好
1.借 应收票据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去年代开的时候应该确认收入
今年收到货款后分录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账款
3.汇算清缴不看增值税 看您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18年开票如果您是18年发生的业务 应该开票的时候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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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收到货款后分录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账款
3.汇算清缴不看增值税 看您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18年开票如果您是18年发生的业务 应该开票的时候确认收入
2019-04-16 06:47:22
你好
不计算在内的
2021-01-22 10:50:04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属于法定义务。
2019-10-09 09:02:50
就是指你本年度已经交纳过的税,每季度申报时交的税
2021-05-10 10:28:09
你好,可以的 只要次年收到发票就可以
2019-12-27 11: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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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6 23:35
bamboo老师 解答
2019-04-17 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