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海老师:关于社保费的会计处理,咨询了会计学堂的老师们了,意见不一,有的老师说企业带员工缴纳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需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有的老师说不需要计入,所以我有些迷茫,如果计入了“应付职工薪酬”,银行扣款时就是借:应付职工薪酬--(企业+个人) 贷:银行存款,如果不计入“应付职工薪酬”,银行扣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吗?另外:还请你详细的把这两中情况下的会计分录给我详解下。1、如果当月缴纳当月的社保费?2、本月计提,次月缴纳的社保费怎么处理?以上都是企业部分和企业
熊猫公主
于2015-08-12 10:20 发布 661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5-08-12 10:36
你好!个人认为应该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收款,因为这是垫付款,而且如果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会牵扯后续的费用和成本核算,因为这部分不可以作为企业的费用进行相应的成本费用结转还要调节出来。还有不管是否当月缴纳最好都计提一下两种请款按一种方法做就可以,差别在与当月缴纳的当月冲减,下月缴纳的下个月冲减,费用都是在同一期间结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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