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9-04-18 16:22

收汇不在国内是违反外汇管理局的相关政策的

朴老师 解答

2019-04-18 17:30

您好,我的理解是母公司与子公司不仅仅是单独核算,而且是单独的法人,各自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盈亏,拥有独立的资产并独立对债权人负责,独立对税务局申报纳税。 根据“谁出口谁收汇”的规定,母公司收汇不代表子公司收汇,出口企业不收汇是不允许退税的,除了以下几个原因之外出口不收汇办理退税的情况,有,但是有条件。如下,
  出口货物因以下所列原因导致不能收汇的,提供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即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1. 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的。
  2. 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
  3. 因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的。
  4.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
  5. 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的。
  6. 因进口国货币汇率变动的。
  7. 因溢短装的。
  8. 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以后的。
  9. 因其他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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