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足1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吗
惠珠
于2019-04-20 10:17 发布 2226次浏览
- 送心意
王晶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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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减半呢,我们这边的政策
2019-04-20 10:18:04
你好,月度收入低于10万元,季度低于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2019-04-20 10:15:02
你好 。可以,
财税[2016]12号销售额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2021-07-29 08:45:42
您好
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缴纳的 没有缴纳增值税 附加税当然不需要缴纳
2019-05-08 10:09:27
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但是不免征城建税
2018-08-03 14: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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