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务局收到最新通知,这关乎到每一个企业的经营,自2019年4月2日之后个人在代开点代开的以下发票:1、汽车租赁发票;2、装卸费;3、吊装费;4、劳务费;5、咨询服;6、服务费;所有付款单位都必须要代扣代缴该笔业务的个人所得税20%~40%,即:发票金额为2万,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2万*20%=4000,受票单位代扣之后,并由该单位申报个人所得税4000元。 这个已经实施了吗
AA会计学堂-刘老师???? 已认证
于2019-04-23 10:18 发布 1163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目前很多地方税务局已经实施了
2019-04-23 10:37:15

你好
一般不开发票不给代扣
2021-03-17 11:53:21

请您描述清楚一些,没有看懂。
2019-03-05 14:27:21

已经交税的话就不需要再交了。
2022-06-23 09:19:52

你好!应纳税所得额 = 财产租赁所得(不超过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财产租赁所得(超过4000元)×(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20%
2019-03-22 17: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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