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分公司,之前业务模式是,各分公司都是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联系客户成交以后,客户打款到总公司账户。税务由总公司负责。现在是要分公司各自负责收自己公司谈成合作的客户款项,客户群体都是个人,并非公司。请问分公司的账户收款有什么利弊呢?
迪恩
于2019-04-24 11:10 发布 73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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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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