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2018年1月计提了2017年第四季度的税金及附加138.72元,当月缴纳了,4月计提了当年第一季度的税金及附加223.16元,已经缴纳了,7月计提了第三季度税金及附加46.85元,已经缴纳了,12月份计提了第四季度的税金及附加371.24元,未缴纳。2018年汇算清缴的时候税金及附加是不是=223.16+46.85+371.24=641.25元呢?可是利润表的税金及附加却是138.72+641.25=779.97,汇算清缴总表税金及附加那栏我应该填哪个数啊
燃烧的串串
于2019-04-24 13:16 发布 2221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4-24 13:35
就填利润表上的税金及附加77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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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填利润表上的税金及附加779.97
2019-04-24 13:35:17

你好,这个是代表计提的。需要补计提
2023-03-23 18:08:41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0-05-11 10:20:21

你好,不包括所得税的
所得税通过所得税费用核算,不通过税金及附加核算的
2019-05-06 20:17:14

你好,是的
已经缴纳是应交税费减少,利润表的税金及附加是发生额,而不是余额
2019-04-18 10: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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