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去年11月底签的监理合同,过年前住建局给我们付了25%的款117万,当时是付给我个人,以我个人名义借支的,现在分公司成立了,我们要开去年那笔117万的发票,但是钱不进公司账户了,公司补一份委托给我个人,说明这117万是委托我个人收款支付人员工资,这样可以吗?
童桂花
于2019-04-25 09:53 发布 58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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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额可以的,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2019-04-25 11:14:24
你好,发票是分公司开具
2021-05-31 23:12:05
您好,可以的。
2017-06-01 10:13:23
你好,不可以的,这样就会导致合同签订情况与付款情况不一致的
2020-05-15 08:55:59
不可以的,因为分公司也是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建议重新签订合同。
2019-03-05 14: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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