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补缴所得税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期初数,就不等于利润表的净利润的科目累计数,就有个补缴的所得税的差额,这样正确吗
苏瑜
于2019-04-25 10:38 发布 145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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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4-25 10:43
你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话,你要调整报表的期初未分配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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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话,你要调整报表的期初未分配利润的
2019-04-25 10:43:06
正常这个是不等,正常
2020-07-14 15:52:20
你好,符合这个勾稽关系就是正常的
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期初数+净利润本年累计+(-)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分配的利润
2018-06-06 16:13:34
汇算清缴如果有补缴税款,金额不大,你可以不用调整到以前年度,你可以额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如果你计入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你就要修改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未分配利润
2018-10-12 14:55:34
只要用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者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都会影响这个攻击关系。
2022-07-05 1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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