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咨询一个实务问题:①公司账上没有钱,仅仅为了 问
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将公司应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挂账为“其他应付款-老板的名字”,并后续从公司账户直接转账给老板个人,这种做法混淆了公司资金与个人资金的界限,违反了会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原则。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当公司账户有钱时,按照工资发放的正常流程,通过“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员工工资,并相应减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这种做法存在税务风险。根据税法规定,公司应按时足额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非要这么做,也不是不行,只是存在风险,这个风险能不能爆发,就看看,税务能不能发现。 答
房地产甲方没有进行汇算清缴,目前处于预收阶段,什 问
房地产企业在预收阶段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房产交付且销售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时,开具带税率的正式发票。 答
2010年1月8日,甲公司购入丙公司发行的公司债(于200 问
2010 年 1 月 8 日 购入时,包含已宣告发放的利息 50 万,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交易费用 30 万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相关分录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 成本 25500000 应收利息 500000 投资收益 300000 贷:银行存款 26300000 2010 年 2 月 5 日 收到上年利息,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应收利息 500000 2010 年 6 月 30 日 公允价值变为 2580 万,账面价值为 2550 万,公允价值上升 30 万,相关分录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3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000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变为 2560 万,较 6 月 30 日下降 20 万,相关分录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200000 2011 年初 收到债券利息 100 万,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投资收益 1000000 2011 年 1 月 15 日 出售该债券,相关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565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 成本 25500000 —— 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 投资收益 150000 答
老师,你好,公司是二手车销售公司(小规模)1个问题:有 问
你好,就是按照你上面说的这么做账的这种就是赚取差价 答
老师,我问一下,勾选认证进项税,我在财务账上要进行 问
你好,记入到进项税额里面就成 答
租赁合同,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支付给承租方的违约金,承租方是否交纳增值税?
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承租方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支付的违约金,属于出租方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价外收取的费用,因此,应计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房屋出租是以“房租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你公司取得的上述赔偿款项并非与房屋直接相关,而是基于对方违约而取得的赔偿,不涉及房产税,不用缴纳房产税
租赁合同,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支付给出租方的违约金,出租方是否交纳增值税?
答: 是的,出租方是要开具违约金发票给您公司的,所以出租方是要缴纳增值税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公司出租不动产,承租方违约提前结束租赁合同,将剩余租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公司,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 承租方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支付的违约金,属于出租方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应计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李萍 追问
2019-04-30 14:54
张艳老师 解答
2019-04-30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