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单位16年10月取得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62940.65,税额72923.50,当时所做分录是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贷:现金。19年税务局认定我单位取得这些发票为虚开,让我们做成本费用转出,并补交企业所得税是(当月取得),这项会计业务该怎么处理呢? 假如我调减成本100万,税率是25%,是否是补交100万*25%,补交25万呢?
会计学堂
于2019-05-05 11:29 发布 75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5-05 12:00
同学。税局要求调增,首先你要把之前的成本和进项一并转出,用这个总的金额来*税率补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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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你当时进成本100,就补交25
2019-05-05 13:55:36
同学。税局要求调增,首先你要把之前的成本和进项一并转出,用这个总的金额来*税率补税的。
2019-05-05 12:00:27
你好,增值税根据不含税收入计算,所得税根据实现的利润总额计算
2017-10-10 11:42:36
代开专票需交增值税,所得税到时候企业一个季度再缴纳
2018-04-18 13:33:48
不能扣除增值税的。
2022-05-20 13: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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