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度汇算清缴,职工薪酬纳税调整表中,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有余额631.5元,查找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表,发现是2016年度汇算清缴时的余额结转过来的。 2016年初,职工教育经费贷方余额14965.49元 2016年借方发生额903.4元,贷方发生额631.5元,申报表如图(2016年) 请问老师:2016度的汇算表错在哪里? 2、2018年,职工教育经费,年初贷方余额13006.69元,2018年借方发生额1015.56元,贷方无发生额。 请问老师:2018年度汇算表,职工教育经费这一项该如何填写?以前年度结转过来的631.5元,该如何调整?
雪晓清笳
于2019-05-15 13:11 发布 3537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5-15 16:47
您好,1、职工教育经费填写是正确的,当期结转扣除。2、职工教育经费2018年度按照年末的贷方数据填写,是直接计入了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的话,就取借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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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计提,按照实际列支
2019-04-24 10:19:20

你好职工教育经费是有扣除比例 按你当年工资薪金的8%扣除,剩余的以后年度扣除
2019-03-29 16:04:42

您好
如果单位没有实际发生 可以不填
2020-04-20 10:50:38

您好
只要您在汇算清缴前把计提的工资都发放了 不需要纳税调整
2019-08-26 08:39:35

工资都计提的都发下去了吗?
福利费工资的14%以内,工会经费2%以内,教育经费8%以内。
2020-04-08 12: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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