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2019年3月份缴纳了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的合同印花税,在2018年12了做了一笔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印花税;贷:应交税费-印花税。然后2019年3月份缴纳税款后,我做的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印花税;贷:银行存款。请问这样处理对吗?
维多C
于2019-05-16 15:36 发布 970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5-16 15:38
您好
会计科目以后印花税计入税金及附加
而且印花税也不需要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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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会计科目以后印花税计入税金及附加
而且印花税也不需要计提
2019-05-16 15:38:10
印花税的话,现在是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并且,是不需要计提的(实际支付时做分录)。这个,是比较特殊的哦
2020-04-11 14:22:48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2017-08-14 09:24:06
实际缴纳在几月份做到几月份
2019-02-16 12:48:22
你好,需要12月份做 计提,1月份做缴纳的
2018-01-05 14: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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