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门是建筑施工单位,人工成本方面现在主要是和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合作,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给我们代发工人工资,开具劳务费发票,通过对方提供的发票,可以看出对方是差额征收,交税少,所以想要自己成立一家劳务公司,我们这样属于人力资源还是劳务派遣呢?我们都是临时用工,不给工人缴纳社保,好像不符合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司可以代发工资吗?可以开具劳务费发票吗?可以差额征收吗?
杨三
于2019-05-18 13:57 发布 122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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