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请问发现往年实际发的工资数与上报税局的不一致,实际发放的少于在税局上报的,怎么处理
阳光
于2019-05-19 19:59 发布 860次浏览
- 送心意
QQ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5-19 20:00
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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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未分配利润,
2019-05-19 20:00:03

你好 属于单位多扣了 这种情况就补给员工
2022-01-03 11:41:18

这个是不一样,这个申报是按发的时间申报,这个2月申报所属期1月表示是1月发出工资,你发几时就申报几时
2020-02-20 17:48:18

你好,这事需要成本,
2021-03-01 10:09:46

发出次月申报就可以,这个,之前先申报,就更正申报,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以及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的次月15日内办理扣缴或预扣缴申报。例如,某单位2018年10月12号发放工资,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1月15号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填报扣缴申报表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期应为10月份。
2020-05-14 17: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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