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老师!全年不含税收入是2915430.29元!业务招待费按照千分之五计算是不是14577.2元!实际做账做的业务招待费是15858元!按照发生额百分之60是不是9514.8元!那个小按照那个走的!那我业务招待费是不是多报了!应调减14577.2减9514.8吗!谢谢老师
小朱
于2019-05-22 16:56 发布 754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5-22 18:16
按小的作为税前扣除标准是9514.8,在所得税汇算清缴要纳税调增的金额是15858-9514.8=6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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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小的作为税前扣除标准是9514.8,在所得税汇算清缴要纳税调增的金额是15858-9514.8=6343.2
2019-05-22 18:16:19
你好这个按这个14876-
8925.6
这个=去纳税调增,你发生额60%和收入千分之=五 ,8925.6
2021-05-21 16:37:42
你好,平常据实做账,比如你发生了100做100,只是汇算清缴有扣除标准,到时超过扣除标准的调增处理
2018-12-16 06:58:35
你好 按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来计算的。
2020-04-19 10:57:13
对的没错就是这个意思的
2022-03-15 15: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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