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在我国《社会保险法》第27条已经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现在有新政策要求取消个人医保账户,对于未达缴费年限目前正在延交的退休人员,交医保还有意义吗?
A会计学堂文老师????
于2019-06-10 11:23 发布 460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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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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