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任职或受雇员工的工资都可以税前扣除,那临工也是属于受雇员工吧,那临工工资需不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若是,起征点是多少?
会计小白_ph552171
于2019-06-20 14:21 发布 73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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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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