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服务业一般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6月,一般计税项目销 项税额为120万元,进项税额100万元;简易计税项目销售额100万元(不含税价),征收率3%。此外无其他 涉税事项。该纳税人当期应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呢?写出缴纳增值税款时的会计分录
蓝忘机
于2019-06-22 13:41 发布 680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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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凡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2019-06-22 13:50
6月份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100万元*10%=10万元
应纳增值税=120-100=20万元
实际缴纳增值税=20-10=10万元
一、计提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万元
二、计提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缴纳增值税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万元
贷:银行存款10万元
其他收益 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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