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应如何开具发票
白
于2019-06-25 13:22 发布 842次浏览
- 送心意
靖曦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6-25 13:4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第一条的规定,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不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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