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开给客户的普票,客户丢失了第二联,现他们要求我们登报丢失证明,还要去的税务局出具的证明,加我方发票第一联复印件打印盖章给他们。请问登报丢失证明后,发票会当做作废出来吗?是要作废重开票 吗?
可爱的往事
于2019-06-27 08:24 发布 934次浏览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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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普票,只要你把复印件盖上发票专用章和税局已报税证明,提供对方就可以了,不用登报
2019-06-27 08:25:27
这是规定 也就是有分包的真实证明
2019-05-29 09:25:25
你好,可以的,现在丢失都可以用复印件%2B发票章入账
2021-07-01 14:03:54
你好,不可以的
需要开具电费发票的
2016-08-22 10:01:11
不用,这个没事的哦
2019-12-02 13: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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