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老师您好 我司是总公司,每月收其他五家业务不同的分公司增值税及附加税,再汇总向税局缴税。 4月起总公司满足加计抵减条件,那现在每月分公司交来总公司的税款应该算上加计抵减金额吗? 这种情况下总分公司应该分别怎样做账务处理呢?包括计提和缴纳时。
兰酱
于2019-06-27 11:28 发布 67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6-27 14:09
总分公司如果是一块核算的就加上,独立核算的就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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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公司如果是一块核算的就加上,独立核算的就不加
2019-06-27 14:09:37
分公司的账务处理可以独立核算,各项税也可以独立核算。
2019-12-10 14:31:02
你好,如果在同城的话,到总公司合并申报就可以,
2016-09-05 12:43:27
分公司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那么相当于两家企业,各自财务处理,分公司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那么并入总公司一起帐务处理。税务上如果独立核算的,那么两家企业属关联企业,在所得税清交时要吉算清相互间的那本费用帐,亲兄弟要明算帐,如果帐务处理不准确,国税有权按公允价格对企业的帐务进行调整,从而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2019-08-14 18:06:07
您好,增值税的纳税地点如果是劳务货物要在发生地点缴纳,跟是否独立核算没有关系。所得税可以汇算缴纳
2019-03-13 15: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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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酱 追问
2019-06-27 14:17
朴老师 解答
2019-06-27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