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重庆成立的劳务公司,与四川成都成立的建筑公司签订纯劳务合同,项目施工地点是在江苏无锡,请问我是必须在无锡预缴增值税,还是可以不开具外经证,直接在重庆缴税开票?有没有法律依据?
温暖的舞蹈
于2019-07-02 17:42 发布 1142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就只对你承包的合同是的异地的进行预缴,不是就不需要预缴
2019-10-23 14:59:48
首先 ,外经证至少预缴企业所得税用的 其次,只要是异地施工,无论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均需要再施工地预缴
2019-07-02 17:43:54
同学您好,一般以合同约定,1%与3%都可以开的预缴增值税是按照简易方式征税一般为3%
2023-08-26 14:25:41
地方税务局会出具预缴的税票
2019-08-08 17:04:37
你好,预缴增值税缴纳多少就申报的时候就可以抵扣多少
2019-02-11 11: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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