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7-03 19:45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经省政府批准,现就我省降低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追问

2019-07-03 20:06

那小规模是什么情况下免交呢

maize老师 解答

2019-07-03 20:07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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