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但是企业会计制度是按利润总额的数去计提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净利润。我是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没有像企业会计那样分两个利润, ①我们7月需要报企业所得税,不做计提企业所得税这笔分录,直接按净资产*0.05去交企业所得税。等7月再会做一笔借:其他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不过到10-12月报税要怎么办,不可能在下一年1月再计提?②4-6月做分录借:其他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然后其他费用结转到净资产,按净资产的数去计提企业所得税。 我不知道按哪种方式做账好?我疑惑点在于企业所得税结转的其他费用会影响净资产,我以净资产的数额去报税是否是正确的?
陈瑞纯
于2019-07-10 10:16 发布 103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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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解答
2019-07-10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