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咨询个问题,A公司是B公司的母公司,2018年度,B公司将生产的货物卖给A,A公司卖给客户C,同时卖出的这批货物需要实物返利给C公司,但是2018年度,A公司没有返利给客户C ,2019年度,B公司开始跟C公司有销售往来,现在A公司要求B公司将返利的货物直接发送给C公司,从B公司的账上将返利的货物销售给C公司,请问B公司针对这部分返利的货物可以开发票吗?(返利销售的货物单价为0),谢谢
小揪揪
于2019-07-31 14:06 发布 1188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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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
实物返利是视同销售处理
也就是返利部分你不管是分开开具还是合并开具
那么都是按平均价格视同销售完税
2019-07-31 15:11:25
B对于这部分返利商品是需要开具发票的。
在税法上是视同销售处理
2019-07-31 12:57:54
你好,发票是开给乙的母公司,货款可以由乙公司的子公司支付
2021-11-11 09:42:24
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那个主体,那里母公司购买的时候正常,按照采购处理就可以了,但是你那个发票如果说是开给子公司的,你就只能作为子公司的那个固定资产哦。
2021-05-06 16:45:49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2021-06-18 10: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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