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一个关于装修费的问题。假如我们和房东签了两年的租赁合同,那么这个装修费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来核算的话,应该按多少年来摊销呢? 我看了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七十条、关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现在有点蒙了,税法又说3年,那我实际合同才签2年,那应该以那个摊销年限为准呢? 又假如,我实际和房东签的是6年的租赁合同,那我又应该怎么判定我的装修费的摊销年限?? 求解!感激不尽。
654732710
于2019-08-01 15:30 发布 113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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