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伟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6-02-16 19:30

一、个人房屋出租(房产性质为住宅)
  1、到房产部门办理《个人出租租赁备案证明》(大都房东不去办理此证明)
  2、到所管辖区居委会备案
  3、提供租赁合同缴纳房屋租赁税
  缴纳的有营业税、房产税、教育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有些地方还有防洪费),各项税费各地有些差别,一般按综合税率征税。

  南宁市个人房屋出租(住宅)按综合税率6.65%征收
  如:租金收入是800元/月,一年所缴纳的个人房屋出租租赁税是:
  800元/月*12个月*6.65%=638.4元/年
  若个人出租房屋承租人把住宅改为经营用途,但其房产性质还是住宅,还是按住宅6.65%税率征收;

  二、个人房屋出租(房产为商铺性质)
  南宁市个人房屋出租(商铺 即非住宅)按综合税率11.51%征收
  如:南宁市某一个人的商铺租金收入是2200元/月,一年所缴纳的个人房屋出租租赁税(非住宅)是:
  2200元/月*12个月*11.51% =3038.64元/年
  三、商铺是自己的自己经营,按税务有关规定缴纳房产自营税,税率计算:
  房产原值*70%*1.2%=1年所缴纳的房产自营税
  如:若商铺房产原值为80万,1年所缴纳的房产自营税是:
  800000元*70%*1.2% = 6720元/年
  四、商铺是自己的,与人合伙经营,其性质也属自营,按房产自营税率征。
  五、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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