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案例麻烦分析一下,XX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本(实缴3000万),有三个自然人股东投资设立40+40+20的股权比例,公司目前留存5万平米的商铺和办公楼,估值8亿,现在三个股东以净到手5亿的价格对外转让,我司有意向收购,但就是因为是净到手,所涉及的股东股权增值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不能明确,还暂时搁浅,如果能够明确运用合理避税的方法计算出实际税费,就可以给收购该项目提供主要决策依据。
Cherry
于2019-08-09 20:34 发布 97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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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ISA
2019-08-10 09:46
这是自然人股权转让,主要涉及印花税万分之五,和个人所得税20%,他们原始出资较少,个税比较多,按5亿为税后算,个税为5/80%*20%=1.25,印花税双方都要交,按成交价6.25亿算是62.5万。
公司建议持续,这样就不涉及房产土地转移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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