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A是业主,B是被挂靠方,C是挂靠方,A和B签的合同中约定A代扣代交增值税及附加税款,C在项目所在地把税款交给A ,A给B转了相应的工程款,c去B领钱,B不给钱,说交给我单位的完税凭证,A 把C交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给C了一份,C拿完税凭证复印件给B,B不要,若交税不是重复交税了吗?该如何处理?
无言
于2019-08-13 15:49 发布 791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8-13 15:55
你是被挂靠方啊 需要承担挂靠方的税款的 问题是你不应该把税款给A A又不是税务局 又不能给你开发票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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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被挂靠方啊 需要承担挂靠方的税款的 问题是你不应该把税款给A A又不是税务局 又不能给你开发票缴税
2019-08-13 15:55:12

你好,需要在12月份就入账的
2017-06-02 13:30:09

你好,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19-06-27 18:30:03

还有老师,对方要专票,已经代开了专票,我们又要怎样做分录?老师,做收入给是只能是不含税收入处理,不能是合同金额,合同金额是含税的
2017-01-10 21:51:20

你好,要看是简易计税还是一般计税来计算增值税及附税的
2019-09-18 17: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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