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这道题中为什么不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由总承包人乙承担责任然后再由乙向分包人丙追究相应责任
孙????小辉儿
于2019-08-17 10:55 发布 799次浏览
- 送心意
阿水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8-17 12:01
学员你好,
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由总承包人担责,再找分包人,加重了承包人的责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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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
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由总承包人担责,再找分包人,加重了承包人的责任哦。
2019-08-17 12:01:19
是我们学堂的吗?我反馈给老师
2019-07-10 22:36:44
担保法明确规定了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还规定了有反担保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要求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但是在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因自己的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是否还能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担保法对此没有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担保人因无效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允许追偿的理由是,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原属于债务人的责任,债务人是最终责任人,不允许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不符合公平原则。允许担保人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是,担保合同与反担保合同如同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一样,担保合同无效导致反担保合同无效,也如同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一样,反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条件是反担保人有过错,反担保人的过错应当与担保人的过错情形相同,即反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者为无效主合同的成立起过中介作用或其他促进作用。
由于诉讼主体不同,担保人对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需另行提起诉讼。
2020-07-31 11:34:23
同学,你好
这个是债务权属问题,第三人履行的债务并没有发生债务转移,如果第三人不履行当事人还是要继续履行,而如果是债务转移那么就和原债务人无关。
2021-08-19 15:42:26
就是你使用本产品产生的一切责任,他们不承担。
2019-10-30 10: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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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辉儿 追问
2019-08-17 16:29
阿水老师 解答
2019-08-17 22:58
阿水老师 解答
2019-08-17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