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丝是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烟厂在购入时承担了消费税,生产成卷烟也是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所以烟丝可抵扣,抵扣的数量是生产使用的数量; 疑问:既然可以抵扣,那烟厂批发给烟草局(一级批发商),烟草局批发给零售商时,烟草局是不是也可以进行相应的卖出购入同产品的消费税抵扣?消费税抵扣是必须同产品同数量还是不同产品不同税率不同数量都可以抵扣?抵扣机制是怎样的?
知木
于2019-08-18 16:35 发布 2857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8-18 17:41
这里的抵扣,是不同环节的抵扣。
生产环节到批发环节的抵扣。
你后面都是批发环节,不再抵扣
相关问题讨论
这里的抵扣,是不同环节的抵扣。
生产环节到批发环节的抵扣。
你后面都是批发环节,不再抵扣
2019-08-18 17:41:26
消费税的抵扣,是按生产领用来的。所以,只能抵扣15的哦
2020-03-08 10:56:30
你好,同学。委托加工的收回直接出售可以扣除的。可以扣除
2019-11-01 09:38:50
同学,你好,第2 问,乙厂是代收方,代收的不能抵扣啊。
2021-10-08 15:58:34
下列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1)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髙档化妆品原料生产的髙档化妆品;
(3)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髙尔夫球杆;
(6)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9)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2019-04-23 20: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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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木 追问
2019-08-18 17:48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8-18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