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在综合题中,请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这一部分,若受托方代收代缴了,这部分在计算总的应纳消费税税额时为什么不用加上?若没明确说明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那这部分交过的是不是不能按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抵扣掉?
踏实的小猫咪
于2020-08-02 11:53 发布 717次浏览
- 送心意
慧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8-02 12:01
你好,这个要根据具体题目进行判断的,一般没有特殊说明,应该是包括的
没明确说明是不能抵扣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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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要根据具体题目进行判断的,一般没有特殊说明,应该是包括的
没明确说明是不能抵扣掉的
2020-08-02 12:01:38
你好,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的,所纳税款按规定准予抵扣,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的,消费税直接进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中。按照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如果委托加工的物资属于应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交税款。
2019-03-01 10:42:46
你好,同学。委托加工的收回直接出售可以扣除的。可以扣除
2019-11-01 09:38:50
同学,你好,第2 问,乙厂是代收方,代收的不能抵扣啊。
2021-10-08 15:58:34
这里的抵扣,是不同环节的抵扣。
生产环节到批发环节的抵扣。
你后面都是批发环节,不再抵扣
2019-08-18 17: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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