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向总公司上交利润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这个分录没走损益类科目, 企业所得税为何说不能税前扣除呢? 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袁宝菲
于2019-08-26 15:01 发布 3832次浏览
- 送心意
宸宸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9-08-26 15:25
您好,我个人认为这里写的就是多此一举。
因为“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是在计算出来企业所得税后,才会分配的。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根本就还没知道,所以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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