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甲公司工作2年8个月,甲公司提出并与王某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已知王某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3 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 0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 000元。劳动合同解除时,甲公司依法应向王某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为( )。A. 36 000元 【解析】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因此应向王某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为:4 000×3×3= 36 000元。老师,要是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地区上年职工的3倍,但是大于当地平均工资(比如8000),是按哪个算呢?
纯真的大地
于2019-08-28 20:07 发布 1853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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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可以这么算
5500×3×12=198000
2022-03-19 05:58:40
工作到离职16年,补偿上限12年
所以是12年×3000
2021-05-14 23:36:54
你好,这种情况按 3*8000计算 经济补偿数额
2019-08-28 20:13:03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17-06-08 14:07:45
你好,这种情况按 3*8000计算 经济补偿数额
2019-08-28 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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