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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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函(209)3号文中的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误餐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独生子女费等。
注:根据新<<新企业财务通则>>将原来应当由职工福利费开支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内容,都规定为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再通过职工福利费核算。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职工福利费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2018-05-23 17:47:19
福利费也是要发票的,职工福利在工资总额的14%之内,可以税前扣除
2018-11-29 15:57:59
你好 不超过当年工资总额的14% 超过部分需要汇算调增处理
2020-02-22 15:07:11
您好,是税前扣除的啊,职工福利费可以按比例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019-06-18 17:41:28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可以据实扣除
2015-11-15 09: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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